备注:取消专业校考的摄影、影视摄影与制作、艺术史论、艺术管理四个专业,认定省统考的广东省美术类专业、山东省编导类及美术类专业将编制分省计划,待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下达后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。
地址: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编:610021 电话:028-85430202 传真:028-85430722
地址: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 邮编:610500 电话:028-89390026